【许宗衡被判了多少年刑】许宗衡,曾是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的副市长,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2010年,他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这一案件在当时引起了广泛关注,成为反腐败斗争中的一个典型案例。
以下是对许宗衡案件的简要总结,并以表格形式展示其被判刑的具体信息。
一、案件简要总结
许宗衡在担任深圳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审批、工程招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2009年,他被广东省纪委立案调查,随后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10年,法院对其作出判决,认定其犯有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
该案件不仅反映了部分官员在权力面前的失控,也体现了中国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坚定决心。
二、许宗衡被判刑信息表
项目 | 内容 |
姓名 | 许宗衡 |
职务 | 广东省深圳市原副市长 |
涉案时间 | 2009年 |
判决时间 | 2010年 |
罪名 | 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
刑期 | 无期徒刑 |
是否并处没收财产 | 是 |
是否追缴违法所得 | 是 |
三、结语
许宗衡案是近年来中国反腐败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案例。他的落马不仅彰显了法律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为其他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通过此类案件的公开审理和判决,进一步推动了社会对廉洁从政的重视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