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新,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新劳动法辞职工资结算规定,新劳动法辞职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你生病需要住院治疗,按国家规定你完全可以享受医疗期的有关待遇,不必以辞职的方式歇工,那样不但丧失了应该享受的待遇,比如在医疗期内继续得到一定比例的工资、报销相应的医疗费用(这是国家医疗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建立医疗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还会带来其他不必要的损失。只要你提供了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就可以离开了工作岗位享受病假的有关待遇。
2、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应当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首先确定医疗期,即: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病假期间也就是医疗期的工资按《劳动保障条例》规定,按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如下:
4、待你的病治愈后或者医疗期满以后,再考虑辞职的问题,如果单位不支付医疗期间的一定比例的工资和医疗费用,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此为由提出辞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可以向单位索取没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上述费用如果单位不支付,只有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仲裁时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按拖欠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6、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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