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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案件到检察院怎么处理(案件到检察院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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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检察院是侦察机关,对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人先立案,然后开始侦察,对犯罪分子可以先拘留,一般为3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天至4天。对多次,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分子提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天。然后检察机关在7天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2、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3、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4、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5、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6、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7、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8、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9、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10、  故羁押的时间最长为7个月。

11、  然后是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12、  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审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一个月:

13、  算了流程太复杂,你只要知道最长的的三种情形,鉴定精神病的,不告诉身份的,另有重大犯罪事实的会相应的延长羁押时间。最长的话也得一年半,如果你针对某些具体问题的话,你可以详细的问,,,,,,,我会回答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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