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新,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非法经营案件到检察院怎么处理,案件到检察院怎么处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公安机关、检察院是侦察机关,对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人先立案,然后开始侦察,对犯罪分子可以先拘留,一般为3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天至4天。对多次,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分子提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天。然后检察机关在7天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2、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3、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4、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5、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6、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7、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8、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9、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10、 故羁押的时间最长为7个月。
11、 然后是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12、 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审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一个月:
13、 算了流程太复杂,你只要知道最长的的三种情形,鉴定精神病的,不告诉身份的,另有重大犯罪事实的会相应的延长羁押时间。最长的话也得一年半,如果你针对某些具体问题的话,你可以详细的问,,,,,,,我会回答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